第(3/3)页 弘农杨氏,颍川荀氏,陈留蔡氏,南阳阴氏等累世公卿之门,率先献田以倡天下。 其间虽有顽抗之徒,然各州镇守使威震慑于前,朝中百官以自清其家示范于后,终使海内晏然,无有敢抗王命者。 截至十二月晦日,全国共清退逾制田土四百万余顷,收缴隐户编入户籍者三百七十余万户。 自光武中兴以来,度田之令屡颁而屡废。 今赖陛下之圣威,相国之调度,乃得毕其功于一役。 自此,阡陌相连之巨室,田连郡县之豪强,皆为陈迹矣。 功绩之二。 臣于九月奏疏中曾陈“公审判”之法,陛下圣明,即日允行。 自九月至十二月,各州郡县乡镇村遍设公审之堂。 凡昔日凌迫乡里,鱼肉百姓之豪强,悉付众庶公议。 其平日尚存善念者,自有乡邻为之缓颊。 其积恶已深者,则必死于众怒之下。 其间尤以徐州牧陶谦所治下邳,琅琊二郡为典范。 陶谦虽年近七旬,然亲临公审之堂三十余次,每至涕泣,自责昔日不能止恶于未萌。 其治下公审之案共计二千三百余件,定罪者一千八百余人,免死罪者四百余人,百姓皆称公允。 臣以为,公审一法,非独雪积年之冤愤,更使朝廷恩威直达于黔首,世家之余威荡然无存矣。 其功绩三: 田土既收归国有,臣依陛下之圣意,以租赁之法分于百姓,名曰“承包”。 每人授田三十亩,仅取十税其三,不设其余苛捐杂税。 其田土不得私相售卖,永绝兼并之途。 自十月至十二月,各州郡县分田之事相继告成。 昔者豪强阡陌纵横,民无立锥之地。 今田归国有而民得耕种,则兼并之风可绝,流亡之民可安。 其间交州代牧士燮,地处偏远,蛮夷交错,而能率先完成分田,使交州七郡五十六县之百姓,岁末皆得授田之契。 更于十一月间亲赴合浦,劝谕当地俚人下山受田,使三千余户蛮夷编入户籍,归化王土。 交州之民感其恩德,家家为之立生祠。 荆州牧于江夏之战后,奉陛下之圣意,收编降卒,清理豪强,分田于民,使荆州南部四郡在战事之余,民得安堵,田不抛荒。 幽州牧身处边塞,地接乌桓鲜卑,而能使幽州十郡之百姓,在冰雪封路之前尽数分得田土,其调度之艰辛,非中原州郡可比。 .........” 第(3/3)页